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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产品定义:借款人通过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人或者提供本行认可的有效资产作为抵质押物,且以抵押优先的原则,与本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在循环借款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经营性贷款。主要服务有短期经营性贷款需求的自然人及小微企业;

  适用对象:短期经营性贷款需求的城乡个体工商经营户、农村农业经营户、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经营户个人和发展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

  贷款用途: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的需求。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3-50万元(含)。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