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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关于大额现金业务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以及《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本行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起点金额和特定行业管理

    大额现金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发生的、管理起点金额(含)之上的、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

    浙江省单位账户管理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管理起点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此外,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以下简称“特定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我行营业网点原则上不予办理。若确需办理超过限额的大额取现业务,需提供款项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我行凭证明材料进行分级审核后办理大额现金取款业务,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人民银行。

    二、 取现预约

    (一)预约要求。根据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要求,从2020年10月10日起,在我行营业网点柜面办理大额现金管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或累计取款金额达到大额现金管理起点金额的,请至少提前一天办理预约。未提前预约的,我行有权不予办理取款业务。

    (二)预约渠道。我行提供营业网点柜面、网点电话、客服电话等多种大额取现预约通道。预约时请提供以下内容:预约主体名称(姓名)、账户名称、预约取款日期、网点、金额、取款用途、联系电话等。

    (三)预约确认。办理大额现金取款预约后,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我行工作人员将与您核实预约取款相关内容,初步了解款项用途,便于为您提前准备现金和完成分级审核。

    (四)取消预约。您需在预约取款日期来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大额取现业务。若您不再需要提取现金,可通过我行预约渠道办理取消预约。若存在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以上约而未取情形的,您再次预约时需提供取款真实性说明材料,用以证明您的预约为真实需求,便于我行提前为您准备现金。

    三、大额现金存取款登记

    根据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安排,您在我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达到大额现金管理起点金额的,业务办理过程中须填写《大额现金业务登记表》,如实登记款项来源或用途。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客服电话:4008866345。

    特此公告。

    附件:宁波东海银行营业网点

宁波东海银行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宁波东海银行营业网点

序号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

1

总行营业部

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92号

81872161

对公对私

2

海曙支行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9号

81872267

对公对私

3

象山支行

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153号

65656179

对公对私

4

城西支行

象山县丹西街道靖南大街194号

65713524

对公对私

5

石浦支行

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121号

65975276

对公对私

6

港北支行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中路307号

65950492

对公对私

7

西周支行

象山县西周镇西瀛大街48号

65836455

对公对私

8

爵溪支行

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瀛路36号

65605968

对公对私

9

慈溪支行

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18号

63005900

对公对私

10

华严社区支行

宁波市鄞州区华严街35号

81872135

对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