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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023年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3-07-28

 

(2023年二季度)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2023年二季度,本行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有效运行。二季度本行新发生一般关联交易类别为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理财类。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服务类关联交易

    交易对手:关联法人。

    交易标的:共计一笔,预计最高交易金额147万元。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存款和理财类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类别

季度发生额

季度末余额

1

关联法人

定期存款

1.33

14.85

活期存款

3.92

理财

0

0

2

关联自然人

定期存款

1.06

0.92

活期存款

0.19

理财

0.16

0.62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特此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