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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023年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3-10-26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2023年二季度,本行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有效运行。三季度本行新发生一般关联交易类别为授信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理财类。具体情况披露如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交易对手:关联法人。

    交易标的:共计一笔,敞口授信金额500万元。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服务类关联交易

    交易对手:关联法人。

    交易标的:共计一笔,0.5万元。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三、存款和理财类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类别

季度发生额

季度末余额

1

关联法人

定期存款

0.42

14.63

活期存款

4.09

理财

0

0

2

关联自然人

定期存款

1.26

0.86

活期存款

0.15

理财

0.22

0.58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特此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