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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023年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3-04-27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2023年一季度,本行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有效运行。一季度本行新发生一般关联交易类别为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理财类。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服务类关联交易

    交易对手:关联法人。

    交易标的:共计三笔,18.5万元。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存款和理财类关联交易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类别

一季度发生额

一季度末余额

1

关联法人

定期存款

11.37

14.99

活期存款

3.16

理财

0

0

2

关联自然人

定期存款

1.08

0.99

活期存款

0.14

理财

0.27

0.78

    定价政策: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特此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