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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出口信用证业务包括出口贸易项下信用证的通知、信用证转让、寄单索汇等业务。

  信用证通知:我行接受境内外银行委托,将其开立、转出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受益人(出口商)。

  审单索汇:我行根据信用证的具体要求,对出口商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核,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寄单并索汇。

  信用证转让:我行应出口商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