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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现金服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2-04

 

    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保障消费者的支付方式选择权,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告知如下:

    一、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采取现金、移动支付、刷卡支付等多元化支付措施。不得以任何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拒绝或排斥现金支付,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

    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或银行机构上门开展“零钱包”兑换活动,做到足量零钞备付,做到“有零找”。需要使用小面额人民币(纸、硬币)数量较大的,可以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或预约办理。

    三、残缺、污损人民币为不宜流通人民币。若有收到票面被涂写宣传文字、其他图案的人民币,可到银行网点或流动服务人员处进行兑换,请勿对外付出。

    四、若不慎误收假币,应当及时上交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现金业务的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