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3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4号)相关规定,2026年3月,本行发生一笔重大授信类关联交易。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本行授信敞口额度6000万元,由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26年3月5日,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本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1笔,金额7934万元,期限6个月,保证金比例30%(定期6个月保证金存款2380万元),实际敞口金额为5554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交易对手: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海勇;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1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持有本行9.99%股份,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海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70%股份,宁海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4号)相关规定,认定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交易定价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此次关联交易敞口金额为5554万元,占交易发生时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66%,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此次交易发生后,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在集团关联方(含宁海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授信余额9000万元、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0000万元、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信余额5554万元;)在本行集团关联授信余额为24554万元,占交易发生时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7.32%。
本次交易金额符合监管规定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的要求;符合监管规定的“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的要求;符合监管规定的“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宁波市宁海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本行的授信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批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同意上述业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